前锋概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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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》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:“私募基金管理人、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,不得通过报刊、电台、电视、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、报告会、分析会和布告、传单、手机短信、微信、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,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。”
前锋资产谨遵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》之规定,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。
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》关于“合规投资者”标准之规定,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,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。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,并注册成为前锋资产特定的合规投资者,方可获得前锋资产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服务。

前锋概述

OVERVIEW

公司概述
深圳前海前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前锋资产)于2013年底成立,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,位于宝安中心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B座1101。依托前海特区宽松的政策环境,秉承“合法、诚信、高效、创新”的经营理念,按照“积极开拓,稳健经营”的发展方针;建立了一套科学严谨的管理系统;组建了一个专业化、规范化的管理团队;为投资客户提供了快捷高效的服务,为实现成为资产管理行业里的一首破冰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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